

一、登记:联络员填写《党代表联系党员和群众工作记录簿》,记录接待对象的基本情况。
二、接待:党代表与党员群众面谈,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建议。
三、处理:党代表对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应当场解答。对解决难度较大或者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对党员和群众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或普遍反映的突出问题,可以通过提出提案、提议、询问、质询等方式,或交由党代表工作室按一定程序,转有关单位办理。
四、回复:根据《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实施细则》和其他相关规定,有关单位及时做好回复工作。
五、反馈:联络员及时向党代表、党员群众反馈办理情况。
六、归档:联络员将办理情况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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