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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交通项目建设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 分类:人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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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2-05-24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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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中山市交通项目建设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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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管理人员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府国资〔2012〕25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聘用工作的通知》(中府国资〔2016〕76号)和《中山市交通项目建设有限公司人员招聘制度》(2020年版)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我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员工,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第三点招聘职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的人员,在处分期和竞业限制的人员,均不得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法:应聘人员根据报名条件和要求,填写中山市交通项目建设有限公司应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下列报名材料扫描件连同《中山市交通项目建设有限公司应聘人员报名表》发送至指定邮箱zsjtjs@163.com),邮件名称使用:姓名+应聘单位+应聘部门+应聘岗位

1)近期个人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

2)个人简介、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

3)其他相关资料等

(二)报名时间:截止至2022年5月29日。

(三)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通知发布时间:经审查无异议,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以电话、短信或邮件形式发布考试通知。

三、招聘职位:

序号

招聘

部门

招聘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岗位主要      工作内容

招聘条件

1

交建公司

项目负责人

1

1、负责项目的政府报批、报建手续;                                              2、负责提出或调整规划设计要点;                                                          3、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211或者985类大学优先;

 2、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管理专业等相关专业;

3、掌握工程项目管理的专业知识及熟悉项目管理的经济和法律、法规知识。

4、精通工程管理知识,熟练使用各种办公室软件;

5、较强沟通、协调、组织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具有高度责任感,良好职业道德和素质;办事沉稳、细致;思想活跃、创新。

2

交建公司

前期专员

1

1、负责工程项目前期全过程工作,包括立项、设计阶段;

2、对外协调沟通各职能部门,办理立项、设计审批等工作;

3、负责各专项编制单位采购,并跟踪落实;

4、督促设计单位按时完成进度目标。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211或者985类大学优先;

2、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管理专业等相关专业;

3、掌握工程类相关知识;

4、熟悉前期报批流程和政策,熟识CAD等各类工程制图软件;

5、办事沉稳、细致,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创新精神、高度责任感,优秀的品行和职业素质,善于团队合作教育水平。

四、招聘考试程序

考核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最后根据成绩排名由高至低,按1:1确定拟录用人选。

A、笔试:考评分值按100分制,原则上根据考试成绩排名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选取人员进入面试,如笔试分数出现同分则全部进入下一轮面试,如进入面试比例不足1:3,以实际人数为准。

B、面试:面试以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岗位专业能力、问题解决能力、沟通能力、工作责任感、求职动机和工作稳定性等进行考评,考评分值按100分制,成绩在70分以下的,不作录用;70分以上根据评分由高至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五、政治审查

对确定的拟录用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内容包括身份信息、身体状况、教育背景、在校表现、无犯罪记录、计划生育、人事档案等方面。调查过程中发现有影响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人事档案未能配合调查的,取消录用资格,重新根据考核测评排名从高至低确定拟录用人员。

六、公示

1、按相关规定和条例办理公示等手续(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与拟录用人员就薪酬待遇、岗位安排、考核等事宜进行沟通,达成共识。

七、录用

拟录用人员经公示合格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

八、薪酬待遇

 根据公司薪酬制度相关规定发放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在交通集团官网、交通集团微信公众号“交通中山”等公开渠道发布。

(二)在未发布正式面试通知前,不接待应聘人员来访。

(三)被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任相应岗位;考核不合格的,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有下列情形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

2.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3.放弃聘用资格者;

4.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本公告由中山市交通项目建设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0- 88167799。

 

附件:《中山市交通项目建设有限公司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山市交通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4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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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市交通项目建设有限公司应聘人员报名表2022052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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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24 10: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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