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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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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03-0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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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根据市委统一部署, 2020年10月23日至12月31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交通集团党委进行了巡察。2021年3月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交通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对巡察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整改要求,集团党委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切实扛起巡察整改的重大政治责任,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坚持“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工作。迅速召开巡察反馈大会,向党委领导班子、党支部书记传达市委巡察组向交通集团党委领导班子的反馈意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进一步凝聚共识,把全集团上下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要求上来。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集团党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集团党委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集团党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制定整改方案,梳理整改措施,推进整改落实;其他党组成员按职责分工担负起整改责任,自觉认领问题,认真组织开展整改。各部门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全面深入、上下联动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强化督导检查,扎实有力推进。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对照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任务层层分解到岗、具体到人、落实到位。聚焦整改措施,逐条整改销账,定期汇总整改进度情况,并及时向集团党委领导班子和纪检监察室反馈整改进度,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对标对表集团党委整改要求,确保整改一个巩固一个,推动巡察整改深入开展。 (四)注重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效。集团党委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标本兼治,在举一反三上着力,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既落实“当下改”的举措,更注重“长远立”的机制,从源头上深入整改,从制度上不断完善。巡察整改期间,组织对现行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共修订完善制度67项,废止24项,依规治企,努力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 (1)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走过场”问题 一是规范第一议题学习。制定了关于规范第一议题的指引,并经党委会审议通过,统一思想认识,严格按照第一议题指引实施。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三卷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委会第一议题,并在会上结合集团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措施。 二是建立第一议题制度检查督促机制。由党委办每半年对集团党委及各基层党组织落实第一议题进行检查, 已组织对集团党委及各基层党组织落实第一议题进行了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纠正。 (2)关于“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浮于表面”问题 一是规范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新制定了《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明确了集体学习研讨应当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每季度不少于1次,要求学习记录应有每位成员的交流发言内容。制定了《市交通集团2021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严格按照学习计划开展学习。指定专人负责集体记录本的学习记录,及时做好每一次中心组学习的记录。 二是建立党委中心组学习检查督促机制。在《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中明确了由党委办每半年收集党委班子成员及集体的学习笔记本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已组织对党委班子成员及集体的学习笔记本进行了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纠正。 (3)关于“学习重点不聚焦”问题 一是及时补充学习。组织党委委员对《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进行了学习。并梳理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编印成册发给党委每位班子成员学习,同时下发给各基层党支部,督促指导各党支部组织学习。 二是紧贴形势要求,聚焦学习重点。针对党中央出台的最新政策文件,及时组织党委成员进行学习。先后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和《关于中央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 2.法人治理结构与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有差距 (4)关于“集团领导班子不健全”问题 及时梳理集团领导班子缺岗情况请求上级协调解决。召开党委会研究集团领导班子补缺问题,并向上级报送了请示,请求尽快为集团配备班子成员,解决集团领导班子不健全问题。 (5)关于“监事会未正常发挥作用”问题 一是完成监事会成员任命。按照规定流程,变更了监事会主席,增补了专职监事1名和职工监事2名,并完成了监事会工商变更手续,充实了监事会成员。 二是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开展监督工作。监事会成员到位后,已严格按照《中山市国资委派出监事会管理办法》和集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定期召开监事会会议,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 (6)关于“党委、董事会、经理层权责边界不清晰”问题 一是厘清三会权责边界。对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三会管理权限清单进行了修订,三会管理权限清单明确了集团三会对集团、集团公司和集团下属一级企业三个不同主体议题的审议边界,理清了集团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议、董事会在对同一议题审议中的角色定位与审议权限。 二是细化三会议事流程。对《党委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明确与细化了会议流程,并已印发实施。 (7)关于“董事会议事规则不规范”问题 一是提升对法人治理的认识。组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对《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进行学习,提高党委班子成员对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机构的思想认识。 二是完善董事会治理结构。新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绩效委员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并设立了三个专门委员会,进一步完善了集团董事会的治理结构和议事流程,为决策提供更专业的咨询意见和建议。现提名委员会人员已到位运作,另根据薪酬与绩效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二分之一以上的委员须为外部董事,薪酬与绩效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须待外部董事到位后启动运作。 3.贯彻落实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不够有力 (8)关于“做强做优做大主责主业谋划推动不足”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召开党委会,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重要论述进行了学习,重点学习了2016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国有企业改革作出的重要指示,强调“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深刻领会指示内涵,增强做强做优做大主责主业意识。 二是聚焦主业,推动转型发展。探索企业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的新模式,开展东部外环高速项目投资研究,与央企成立合资公司,中标中山东环高速公路项目,现项目已经进入建设阶段,实现了集团由传统代建向投资人转变的历史性跨越。与省国企合资组建工程建设公司和投资发展公司,提升交通集团投融资能力和工程建设水平,借助省属国有企业行业经验打造中山市工程建设行业标杆。围绕“交通综合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资源产业链开发”、“构建数字交通经济”三大业务核心,先后成立8家交通主业及上下游产业新公司,快速构建内循环运营体系。 三是谋划未来,编制“十四五”规划。成立“十四五”规划领导小组,组织编制了市交通集团“十四五”规划,对“十四五”期间交通集团发展方向、主责主业进行了规划。 (9)关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质量效益低下”问题 一是分析业绩下滑原因。通过对2016年至2020年的主要经济指标梳理,形成《2017年交通集团业绩下滑原因分析》,找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质量效益低下的原因,实施对症下药。 二是盘活土地资产。推动土储中心收储集团红光林果场653亩土地和虎池围第一批1066亩土地,实现土地资源盘活。 三是推动对下属企业的业务重组工作。理顺项目发展顶层架构,构建转型发展格局,聚焦“交通建设运维板块、智慧出行经营板块、数字经济开发板块、检测咨询综合板块”四大经营板块,推动对下属企业检测咨询业务板块资源整合,做强做大检测咨询业务板块。 4.服务中山交通发展存在明显短板 (10)关于“统筹推进重点交通项目能力欠缺”问题 一是全面排查项目进度情况和项目窝工损失情况,找准问题症结所在,采取有力措施整改。 二是大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编制重点项目工期计划表,在建工期滞后超1年的项目中,纵四线终点段、南朗快线、二环东、民众快线三标已于2021年通车,横四西计划2022年完工通车,计划表上报主管部门,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同时,根据项目整体工期计划制定各项目分解节点目标计划,全力推进项目进度。 三是加强协调征拆工作。为推进干线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及干线公路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同时,积极做好征拆沟通协调工作,每月20日将征拆情况汇总形成报表上报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协调解决问题。                                                                四是严格执行基建程序。对拟实施的交通项目在办理征拆用地手续后,确认具备施工条件后再开展招标工作,减少征拆对项目推进的影响。加强与铁路部门沟通协调,推进涉铁项目建设,同时,在勘察设计阶段夯实设计方案。 (11)关于“安全生产底线思维未树牢”问题 一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要求针对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面排查2017年以来安全事故情况和质量事故情况,分析事故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召开事故警示会议,对未将该事故纳入公司管理范围、未及时进行安全警示教育、事故责任认识不清等问题进行检讨和反省,要求以事故为警示,吸取经验教训,加强专业学习。                                                                                                                                                                                                                                        二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交建公司组织2021年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仪式,公司负责人、公司领导班子、各部门负责人层层签订责任书,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为顺利完成2021年产值任务目标保驾护航。 三是强化安全监督检查。为加强对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交建公司成立了安全生产管理部,专职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高空安全生产作业检查等各类专项检查10余次,共计发出整改通知书37份,已全部完成整改并回复。 四是强化学习培训和考核。通过内训方式,多次组织全体员工进行《高空作业安全》《安全管理之文档》《施工安全标准化》《三个安全制度宣讲》《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宣讲》《齐心协力管安全》《涉铁施工许可办理流程》《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与对比》等课题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根据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制定考核评分表,于2021年5月对各部门2020年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考核,将相关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 (12)关于“项目成本管理薄弱”问题 一是排查分析原因。组织对2013年以来拆迁项目预算执行情况、项目概算执行情况、涉讼案件情况和未取得立项批文发生相关费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分析项目成本超支的原因,采取措施对症下药。 二是加快概算调整。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按照规定程序报原项目概算审核部门组织审核后办理

中共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概要描述】根据市委统一部署, 2020年10月23日至12月31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交通集团党委进行了巡察。2021年3月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交通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对巡察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整改要求,集团党委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切实扛起巡察整改的重大政治责任,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坚持“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工作。迅速召开巡察反馈大会,向党委领导班子、党支部书记传达市委巡察组向交通集团党委领导班子的反馈意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进一步凝聚共识,把全集团上下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要求上来。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集团党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集团党委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集团党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制定整改方案,梳理整改措施,推进整改落实;其他党组成员按职责分工担负起整改责任,自觉认领问题,认真组织开展整改。各部门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全面深入、上下联动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强化督导检查,扎实有力推进。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对照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任务层层分解到岗、具体到人、落实到位。聚焦整改措施,逐条整改销账,定期汇总整改进度情况,并及时向集团党委领导班子和纪检监察室反馈整改进度,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对标对表集团党委整改要求,确保整改一个巩固一个,推动巡察整改深入开展。

(四)注重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效。集团党委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标本兼治,在举一反三上着力,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既落实“当下改”的举措,更注重“长远立”的机制,从源头上深入整改,从制度上不断完善。巡察整改期间,组织对现行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共修订完善制度67项,废止24项,依规治企,努力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

(1)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走过场”问题

一是规范第一议题学习。制定了关于规范第一议题的指引,并经党委会审议通过,统一思想认识,严格按照第一议题指引实施。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三卷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委会第一议题,并在会上结合集团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措施。

二是建立第一议题制度检查督促机制。由党委办每半年对集团党委及各基层党组织落实第一议题进行检查, 已组织对集团党委及各基层党组织落实第一议题进行了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纠正。

(2)关于“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浮于表面”问题

一是规范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新制定了《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明确了集体学习研讨应当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每季度不少于1次,要求学习记录应有每位成员的交流发言内容。制定了《市交通集团2021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严格按照学习计划开展学习。指定专人负责集体记录本的学习记录,及时做好每一次中心组学习的记录。

二是建立党委中心组学习检查督促机制。在《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中明确了由党委办每半年收集党委班子成员及集体的学习笔记本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已组织对党委班子成员及集体的学习笔记本进行了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纠正。

(3)关于“学习重点不聚焦”问题

一是及时补充学习。组织党委委员对《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进行了学习。并梳理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编印成册发给党委每位班子成员学习,同时下发给各基层党支部,督促指导各党支部组织学习。

二是紧贴形势要求,聚焦学习重点。针对党中央出台的最新政策文件,及时组织党委成员进行学习。先后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和《关于中央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

2.法人治理结构与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有差距

(4)关于“集团领导班子不健全”问题

及时梳理集团领导班子缺岗情况请求上级协调解决。召开党委会研究集团领导班子补缺问题,并向上级报送了请示,请求尽快为集团配备班子成员,解决集团领导班子不健全问题。

(5)关于“监事会未正常发挥作用”问题

一是完成监事会成员任命。按照规定流程,变更了监事会主席,增补了专职监事1名和职工监事2名,并完成了监事会工商变更手续,充实了监事会成员。

二是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开展监督工作。监事会成员到位后,已严格按照《中山市国资委派出监事会管理办法》和集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定期召开监事会会议,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

(6)关于“党委、董事会、经理层权责边界不清晰”问题

一是厘清三会权责边界。对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三会管理权限清单进行了修订,三会管理权限清单明确了集团三会对集团、集团公司和集团下属一级企业三个不同主体议题的审议边界,理清了集团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议、董事会在对同一议题审议中的角色定位与审议权限。

二是细化三会议事流程。对《党委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明确与细化了会议流程,并已印发实施。

(7)关于“董事会议事规则不规范”问题

一是提升对法人治理的认识。组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对《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进行学习,提高党委班子成员对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机构的思想认识。

二是完善董事会治理结构。新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绩效委员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并设立了三个专门委员会,进一步完善了集团董事会的治理结构和议事流程,为决策提供更专业的咨询意见和建议。现提名委员会人员已到位运作,另根据薪酬与绩效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二分之一以上的委员须为外部董事,薪酬与绩效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须待外部董事到位后启动运作。

3.贯彻落实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不够有力

(8)关于“做强做优做大主责主业谋划推动不足”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召开党委会,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重要论述进行了学习,重点学习了2016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国有企业改革作出的重要指示,强调“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深刻领会指示内涵,增强做强做优做大主责主业意识。

二是聚焦主业,推动转型发展。探索企业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的新模式,开展东部外环高速项目投资研究,与央企成立合资公司,中标中山东环高速公路项目,现项目已经进入建设阶段,实现了集团由传统代建向投资人转变的历史性跨越。与省国企合资组建工程建设公司和投资发展公司,提升交通集团投融资能力和工程建设水平,借助省属国有企业行业经验打造中山市工程建设行业标杆。围绕“交通综合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资源产业链开发”、“构建数字交通经济”三大业务核心,先后成立8家交通主业及上下游产业新公司,快速构建内循环运营体系。

三是谋划未来,编制“十四五”规划。成立“十四五”规划领导小组,组织编制了市交通集团“十四五”规划,对“十四五”期间交通集团发展方向、主责主业进行了规划。

(9)关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质量效益低下”问题

一是分析业绩下滑原因。通过对2016年至2020年的主要经济指标梳理,形成《2017年交通集团业绩下滑原因分析》,找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质量效益低下的原因,实施对症下药。

二是盘活土地资产。推动土储中心收储集团红光林果场653亩土地和虎池围第一批1066亩土地,实现土地资源盘活。

三是推动对下属企业的业务重组工作。理顺项目发展顶层架构,构建转型发展格局,聚焦“交通建设运维板块、智慧出行经营板块、数字经济开发板块、检测咨询综合板块”四大经营板块,推动对下属企业检测咨询业务板块资源整合,做强做大检测咨询业务板块。

4.服务中山交通发展存在明显短板

(10)关于“统筹推进重点交通项目能力欠缺”问题

一是全面排查项目进度情况和项目窝工损失情况,找准问题症结所在,采取有力措施整改。

二是大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编制重点项目工期计划表,在建工期滞后超1年的项目中,纵四线终点段、南朗快线、二环东、民众快线三标已于2021年通车,横四西计划2022年完工通车,计划表上报主管部门,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同时,根据项目整体工期计划制定各项目分解节点目标计划,全力推进项目进度。

三是加强协调征拆工作。为推进干线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及干线公路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同时,积极做好征拆沟通协调工作,每月20日将征拆情况汇总形成报表上报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协调解决问题。                                                               

四是严格执行基建程序。对拟实施的交通项目在办理征拆用地手续后,确认具备施工条件后再开展招标工作,减少征拆对项目推进的影响。加强与铁路部门沟通协调,推进涉铁项目建设,同时,在勘察设计阶段夯实设计方案。

(11)关于“安全生产底线思维未树牢”问题

一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要求针对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面排查2017年以来安全事故情况和质量事故情况,分析事故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召开事故警示会议,对未将该事故纳入公司管理范围、未及时进行安全警示教育、事故责任认识不清等问题进行检讨和反省,要求以事故为警示,吸取经验教训,加强专业学习。                                                                                                                                                                                                                                       

二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交建公司组织2021年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仪式,公司负责人、公司领导班子、各部门负责人层层签订责任书,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为顺利完成2021年产值任务目标保驾护航。

三是强化安全监督检查。为加强对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交建公司成立了安全生产管理部,专职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高空安全生产作业检查等各类专项检查10余次,共计发出整改通知书37份,已全部完成整改并回复。

四是强化学习培训和考核。通过内训方式,多次组织全体员工进行《高空作业安全》《安全管理之文档》《施工安全标准化》《三个安全制度宣讲》《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宣讲》《齐心协力管安全》《涉铁施工许可办理流程》《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与对比》等课题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根据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制定考核评分表,于2021年5月对各部门2020年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考核,将相关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

(12)关于“项目成本管理薄弱”问题

一是排查分析原因。组织对2013年以来拆迁项目预算执行情况、项目概算执行情况、涉讼案件情况和未取得立项批文发生相关费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分析项目成本超支的原因,采取措施对症下药。

二是加快概算调整。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按照规定程序报原项目概算审核部门组织审核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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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 2020年10月23日至12月31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交通集团党委进行了巡察。2021年3月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交通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对巡察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整改要求,集团党委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切实扛起巡察整改的重大政治责任,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坚持“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工作。迅速召开巡察反馈大会,向党委领导班子、党支部书记传达市委巡察组向交通集团党委领导班子的反馈意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进一步凝聚共识,把全集团上下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要求上来。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集团党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集团党委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集团党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制定整改方案,梳理整改措施,推进整改落实;其他党组成员按职责分工担负起整改责任,自觉认领问题,认真组织开展整改。各部门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全面深入、上下联动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强化督导检查,扎实有力推进。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对照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任务层层分解到岗、具体到人、落实到位。聚焦整改措施,逐条整改销账,定期汇总整改进度情况,并及时向集团党委领导班子和纪检监察室反馈整改进度,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对标对表集团党委整改要求,确保整改一个巩固一个,推动巡察整改深入开展。

(四)注重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效。集团党委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标本兼治,在举一反三上着力,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既落实“当下改”的举措,更注重“长远立”的机制,从源头上深入整改,从制度上不断完善。巡察整改期间,组织对现行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共修订完善制度67项,废止24项,依规治企,努力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

(1)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走过场”问题

一是规范第一议题学习。制定了关于规范第一议题的指引,并经党委会审议通过,统一思想认识,严格按照第一议题指引实施。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三卷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委会第一议题,并在会上结合集团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措施。

二是建立第一议题制度检查督促机制。由党委办每半年对集团党委及各基层党组织落实第一议题进行检查, 已组织对集团党委及各基层党组织落实第一议题进行了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纠正。

(2)关于“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浮于表面”问题

一是规范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新制定了《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明确了集体学习研讨应当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每季度不少于1次,要求学习记录应有每位成员的交流发言内容。制定了《市交通集团2021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严格按照学习计划开展学习。指定专人负责集体记录本的学习记录,及时做好每一次中心组学习的记录。

二是建立党委中心组学习检查督促机制。在《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中明确了由党委办每半年收集党委班子成员及集体的学习笔记本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已组织对党委班子成员及集体的学习笔记本进行了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纠正。

(3)关于“学习重点不聚焦”问题

一是及时补充学习。组织党委委员对《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进行了学习。并梳理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编印成册发给党委每位班子成员学习,同时下发给各基层党支部,督促指导各党支部组织学习。

二是紧贴形势要求,聚焦学习重点。针对党中央出台的最新政策文件,及时组织党委成员进行学习。先后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和《关于中央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

2.法人治理结构与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有差距

(4)关于“集团领导班子不健全”问题

及时梳理集团领导班子缺岗情况请求上级协调解决。召开党委会研究集团领导班子补缺问题,并向上级报送了请示,请求尽快为集团配备班子成员,解决集团领导班子不健全问题。

(5)关于“监事会未正常发挥作用”问题

一是完成监事会成员任命。按照规定流程,变更了监事会主席,增补了专职监事1名和职工监事2名,并完成了监事会工商变更手续,充实了监事会成员。

二是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开展监督工作。监事会成员到位后,已严格按照《中山市国资委派出监事会管理办法》和集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定期召开监事会会议,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

(6)关于“党委、董事会、经理层权责边界不清晰”问题

一是厘清三会权责边界。对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三会管理权限清单进行了修订,三会管理权限清单明确了集团三会对集团、集团公司和集团下属一级企业三个不同主体议题的审议边界,理清了集团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议、董事会在对同一议题审议中的角色定位与审议权限。

二是细化三会议事流程。对《党委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明确与细化了会议流程,并已印发实施。

(7)关于“董事会议事规则不规范”问题

一是提升对法人治理的认识。组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对《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进行学习,提高党委班子成员对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机构的思想认识。

二是完善董事会治理结构。新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绩效委员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并设立了三个专门委员会,进一步完善了集团董事会的治理结构和议事流程,为决策提供更专业的咨询意见和建议。现提名委员会人员已到位运作,另根据薪酬与绩效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二分之一以上的委员须为外部董事,薪酬与绩效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须待外部董事到位后启动运作。

3.贯彻落实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不够有力

(8)关于“做强做优做大主责主业谋划推动不足”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召开党委会,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重要论述进行了学习,重点学习了2016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国有企业改革作出的重要指示,强调“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深刻领会指示内涵,增强做强做优做大主责主业意识。

二是聚焦主业,推动转型发展。探索企业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的新模式,开展东部外环高速项目投资研究,与央企成立合资公司,中标中山东环高速公路项目,现项目已经进入建设阶段,实现了集团由传统代建向投资人转变的历史性跨越。与省国企合资组建工程建设公司和投资发展公司,提升交通集团投融资能力和工程建设水平,借助省属国有企业行业经验打造中山市工程建设行业标杆。围绕“交通综合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资源产业链开发”、“构建数字交通经济”三大业务核心,先后成立8家交通主业及上下游产业新公司,快速构建内循环运营体系。

三是谋划未来,编制“十四五”规划。成立“十四五”规划领导小组,组织编制了市交通集团“十四五”规划,对“十四五”期间交通集团发展方向、主责主业进行了规划。

(9)关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质量效益低下”问题

一是分析业绩下滑原因。通过对2016年至2020年的主要经济指标梳理,形成《2017年交通集团业绩下滑原因分析》,找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质量效益低下的原因,实施对症下药。

二是盘活土地资产。推动土储中心收储集团红光林果场653亩土地和虎池围第一批1066亩土地,实现土地资源盘活。

三是推动对下属企业的业务重组工作。理顺项目发展顶层架构,构建转型发展格局,聚焦“交通建设运维板块、智慧出行经营板块、数字经济开发板块、检测咨询综合板块”四大经营板块,推动对下属企业检测咨询业务板块资源整合,做强做大检测咨询业务板块。

4.服务中山交通发展存在明显短板

(10)关于“统筹推进重点交通项目能力欠缺”问题

一是全面排查项目进度情况和项目窝工损失情况,找准问题症结所在,采取有力措施整改。

二是大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编制重点项目工期计划表,在建工期滞后超1年的项目中,纵四线终点段、南朗快线、二环东、民众快线三标已于2021年通车,横四西计划2022年完工通车,计划表上报主管部门,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同时,根据项目整体工期计划制定各项目分解节点目标计划,全力推进项目进度。

三是加强协调征拆工作。为推进干线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及干线公路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同时,积极做好征拆沟通协调工作,每月20日将征拆情况汇总形成报表上报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协调解决问题。

四是严格执行基建程序。对拟实施的交通项目在办理征拆用地手续后,确认具备施工条件后再开展招标工作,减少征拆对项目推进的影响。加强与铁路部门沟通协调,推进涉铁项目建设,同时,在勘察设计阶段夯实设计方案。

(11)关于“安全生产底线思维未树牢”问题

一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要求针对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面排查2017年以来安全事故情况和质量事故情况,分析事故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召开事故警示会议,对未将该事故纳入公司管理范围、未及时进行安全警示教育、事故责任认识不清等问题进行检讨和反省,要求以事故为警示,吸取经验教训,加强专业学习。

二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交建公司组织2021年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仪式,公司负责人、公司领导班子、各部门负责人层层签订责任书,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为顺利完成2021年产值任务目标保驾护航。

三是强化安全监督检查。为加强对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交建公司成立了安全生产管理部,专职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高空安全生产作业检查等各类专项检查10余次,共计发出整改通知书37份,已全部完成整改并回复。

四是强化学习培训和考核。通过内训方式,多次组织全体员工进行《高空作业安全》《安全管理之文档》《施工安全标准化》《三个安全制度宣讲》《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宣讲》《齐心协力管安全》《涉铁施工许可办理流程》《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与对比》等课题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根据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制定考核评分表,于2021年5月对各部门2020年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考核,将相关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

(12)关于“项目成本管理薄弱”问题

一是排查分析原因。组织对2013年以来拆迁项目预算执行情况、项目概算执行情况、涉讼案件情况和未取得立项批文发生相关费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分析项目成本超支的原因,采取措施对症下药。

二是加快概算调整。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按照规定程序报原项目概算审核部门组织审核后办理调概”。对整体超概算项目符合调概规定的,已按规定开展调概工作。

三是加强征拆费用审核。加强征拆业务管理,对属地镇区新开展的测量和评估工作开展第三方复测、复评,以复测作为督促镇区征地数量的工具。当复测与镇区测量有误时,集团与镇街共同核实相关情况,确保以无误的数据作为征地的标准。通过复评的手段提前介入镇区支付标准的把控,对镇街征地拆迁进行复评,从而提示镇街支付的合理性。

四是完善征拆费用支付监督机制。结合征地拆迁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征地拆迁资金管理办法》和《征地拆迁资金结算细则》,对预算计划、审批流程、结算流程、结算要求、镇区征地拆迁款结算内容进行了明确,完善征地拆迁款项审批流程,增加财务审核环节,并明确审批流程中各环节的支付审核职责。

五是追回垫支费用。就前期垫支的费用,已确认不实施的8个项目经复核后,已发函主管部门申请财政拨付返还,现已批复同意支付其中7个项目垫支费用。

5.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缺位”问题

一是强化学习。制定了《交通集团党委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明确党组织对意识形态工作学习研究负主体责任,党委(党支部)书记是意识形态工作学习研究第一责任人,同时明确了年度学习计划及要求,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进行了学习。

二是明确工作权责。成立集团意识形态领导小组,制定了《交通集团2021年意识形态年度工作计划和责任清单》,明确党委、主要负责人、分管党委委员、其他党委委员责任分工和完成时效,明确学习内容、各方职责和相关管理,使意识形态学习、专题部署和调研工作常规化。

三是实现闭环管理。制定了《2021年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检查考核表》,明确各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各项考核指标,并把意识形态工作考核作为下属各党组织党建考核指标之一,抓好层层贯彻落实,建立了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核的闭环管理体系。

(14)关于“意识形态风险意识淡薄”问题

建立风险研判机制,每季度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学习上级有关意识形态文件及会议精神,对意识形态风险进行研判。细化了“三审三较”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完善了信息发布的OA审批流程,强化了风险研判,杜绝审批事项漏洞。

(15)关于“意识形态阵地建设薄弱”问题

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宣传。根据集团实际情况与学习重点,更新了集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的架构设置。重新修订了《交通集团宣传工作管理制度》及制定集团2021年度宣传计划,明确宣传工作的各方职责和各单位供稿任务,包括党建及纪检监察宣传工作,同时细化和简化审批流程,提高新闻时效性,保障了宣传质量与数量。梳理了集团各宣传阵地问题,并制定宣传工作整改方案,细化宣传事项的整改要求及时限,均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6.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严不实

(16)关于“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党委会第一议题,组织党委委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进行了学习,要求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明确党委和纪委的各自职责。明确坚持集体决策议事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明确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二是修订完善制度。修订了《党委会议事规则》,明确每半年听取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的报告,研究部署下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召开了2次会议,集团党委分别听取了纪委2021年第一季度和上半年工作报告,部署下一阶段党风廉政建设。

三是调整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根据集团领导班子成员人事变动,对集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进行了调整,由党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

(17)关于“纪检监察部门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

一是强化学习培训。将2021年确定为“能力提升年”,制定了纪检监察部门2021年培训学习计划,明确“常态化学习、专业性培训、以案促教、内部交流、外部交流、心理健康”六大项学习内容,并有序实施。通过落实学习计划,推动了学习常态化系统化,丰富了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理论及业务知识,增强了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定力和履职能力。

二是强化线索排查。聚焦土地物业租赁、项目监理合同执行和支付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向责任单位发出《监督意见书》,督促落实整改。专项检查的开展,为排查问题线索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是强化警示教育。组织召开“身边事·身边人”警示教育会议,通过用公开发布的违纪案例和集团内部案例,结合《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案明纪、以案促廉,为集团党员干部上了一堂深刻的廉政课,特别是通过对集团案例的深入剖析,强化了警示震慑效应。

(18)关于“监督执纪问责轻拿轻放”问题。

一是推动责任机制建设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纪检监察机构性质和相关人员工作实际,拟定了《市交通集团关于纪检监察人员绩效和薪酬管理现状说明和工作建议的报告》并报送上级相关部门,推动了责任机制建设。

二是推动沟通汇报工作。向上级相关部门报送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实行每月一报、重要事项及时报,并加强与上级的会商沟通,获得业务指导。

三是开展外部交流。组织了纪检监察干部到相关部门进行业务交流,提升业务知识和能力水平。

四是推进整改件的落实。对反馈问题整改件,进一步了解有关情况,收集相关资料,多次向上级相关部门作汇报沟通,明晰工作推进思路。

(19)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一是全面排查,组织清退。对差旅费、业务接待费、培训费等核查摸底,并根据核查的结果,做到应退尽退。

二是落实台账管理,加强监管。对差旅费、业务接待和培训情况建立台账,并要求定期每季度对相关费用使用情况汇总报备。集团通过不定期抽查、纪检、审计督查等手段,对差旅费、业务接待费和培训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一经发现违规问题将严肃处理。

三是查漏补缺,完善制度。在《业务接待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出台了《商务招待管理规定》。两项业务接待管理制度对公务接待、商务接待进行了区分,规范了相应的审批流程及接待标准,明确了接待审批必须注明的相关事项,完善了业务接待的事前审批、事后监督相关流程。修订了《员工培训制度》,对计划外的培训进一步明确呈批流程,严控计划外安排培训。

7.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

(20)关于“应收款长期挂账”问题

一是全面排查,加强管理。下发《关于加强应收款项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应收类往来账款进行全面排查,并对所有往来账发函征询核对,重点关注挂账超3年的账款。建立以客户为对象的业务管理台账,落实追收管理责任,对客户进行动态跟踪管理。

二是持续追收应收款。落实追收方案,建立应收款项管理长期动态管理机制,每周上报进度。截止2021年9月份,已收回三年以上应收款项7笔,未收回的余款各子公司已制定追收方案、建立管理台账,落实责任人追收。

三是完善管理制度。制定了《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应收款项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单位职责和应收款项管理流程,加强应收款项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款项回收的及时性。

(21)关于“工程安全生产费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全面排查安全生产费情况。对2013年以来的项目安全生产费情况进行排查,并对排查出的问题,分类制定整改措施,逐条落实整改。

二是完善管理制度。修订完善了《中山市交通项目建设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办法明确了安全生产费使用范围、计量需提供的凭证、计量审批流程等,规范了安全生产费管理。

三是强化学习培训。为提高相关人员业务能力,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费管理的培训,宣贯安全生产费管理办法。

四是加强审核管理。修订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明确由交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审核安全生产费,并明确合约法务部负责统筹安全生产经费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费使用合法合规。

(22)关于“招投标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规范招标管理。组织各部门及子公司采购工作负责人开展“工程项目采购管理办法及规范招投标管理、提高招标风险防控意识培训会”,宣贯采购管理办法,对采购中遇到的问题予以解答,要求各部门及子公司严格按照招投标法以及采购办法规定的方式进行采购。确需调整招标方式,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调整后再招标,杜绝上述招标不规范的情况发生。

二是推行项目大标化。拟建的二环西项目按照大标化的原则划分为两个标段招标。并严格执行基建程序,待中介预算审定后按规定开展招标工作。

(23)关于“资产出租定价机制存在漏洞”问题

一是总结分析历年物业出租管理情况并形成报告。督促有物业出租的子公司提交历年出租管理报告,从制度完善情况、审批流程规范、整改期间的排查情况以及如何加强出租管理工作等方面进行了分析总结。

二是加强物业出租业务培训,完善集团物业出租管理制度。组织下属企业对物业出租业务审批流程开展培训,进一步加强明确责任主体、招租方式、底价定价等决策审批流程,有效提升了业务科室、经办人员物业租赁业务知识水平;按照市国资委下发的《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经营性资产租赁监管的指导意见》,修订并下发了《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物业出租实施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开展物业租赁工作。

8.对下属子公司监管失察失责

(24)关于“环科院公司备用金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全面排查、及时整改。环科院公司对备用金借款进行排查,并要求限期归还。2021年5月份,环科院9名员工备用金借款均已归还结清。同时,举一反三,集团对所有子公司备用金借用情况全面排查,发现备用金借款期限超出三个月期限的公司共2家,均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借款期限超三个月的备用金借款已清零。

二是强化廉政风险防范意识。环科院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涉及问题中的9名员工进行了提醒教育,要求强化廉政风险防范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并以此为戒,警醒身边同事。

三是建立制度,完善机制。环科院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定了新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借支款的限额和归还时间。集团制定了《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应收款项管理制度》,加强对备用金的管理。

(25)关于“红光公司使用财政专项资金不规范”问题

一是排查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对不规范使用部分,制定了清退方案,调为在管理费用列支,补回专项资金部分。

二是推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建立。根据整改的问题,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新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明确了财政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三是扩大排查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排查范围。发文要求下属企业上报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完成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排查,形成了《交通集团财政专项资金排查报告》。上报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子公司除红光公司外均符合相关管理要求。

(26)关于“路桥公司资产处置不及时”问题

一是启动合资公司减资工作。对存在的合资公司未履行减资程序问题,已引入了律师事务所开展合资公司的减资工作,以保障依法、依规处置国有资产,避免国有资产流失。现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

二是严格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重新梳理了1564件政府性资产处置的具体情况,完成《关于政府固定资产处置情况的分析报告》。重新修订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完善了固定资产的购置、领用、管理、报废及处置流程。

三是举一反三,排查涉及同类型闲置设备处置情况。已下达通知要求下属企业每年初报送固定资产年度盘点表及盘点报告,并下发通知要求下属企业上报历年固定资产管理情况。随机抽查了3家下属企业等资产管理情况,暂未发现闲置设备资产,将持续关注下属企业涉及同类型闲置设备情况,对发现的异常情况进行立行立改。

(27)关于“防雷公司业务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排查梳理。对2018年以来的业务合同进行排查梳理,并对排查梳理出来问题进行了分析研判,制定相关措施加强业务合同管理。 

二是建章立制。制定了《中山市防雷设施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服务收费审批制度》及《新、改(扩)建项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服务收费标准(补充)》,并组织了内部培训解读。新制度更加规范了防雷公司检测业务审批流程,更加明确了各责任人的审批权限。制定的新收费标准作为防雷公司原有收费标准的有效补充,提高了防雷公司市场化的融合度,减少了优惠折扣种类及优惠幅度。

三是强化日常监管。集团业务部门向防雷公司下发《关于报送业务合同的通知》,落实每季度后15天内报送合同台账,接受集团不定期合同抽查。经3次抽查合同台账,合同均符合防雷公司制订的收费标准并按收费审批制度运行。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9.党委班子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28)关于“领导班子核心作用不明显”问题

一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主动认领问题。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党委班子建设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认真剖析,查摆问题,对照检查。集团党委主要负责人带头认领问题,其他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认真进行检视剖析,深入剖析思想根源,聚焦领导班子核心作用不明显等方面开展党性分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检视剖析出的问题,明确加强党委班子建设,在今后工作中发挥党委班子核心作用。

二是系统化解违法用地。组织开展违法用地情况排查工作,针对各项目具体情况,“对症下药”制定用地报批计划,并报送上级相关部门。制定完善了《用地报批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集团项目用地工作,化解违法用地风险,依法依规推动项目建设。同时,召开党委会,就违法用地整改情况进行了审议,讨论了如何化解违法用地难题,明确项目动工需满足施工条件,并经集团集体决策通过后方可实施施工建设。

(29)关于“党委聚焦主责主业不够”问题

一是推动“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明确主责主业发展定位。召开党委会,审议通过成立“十四五”规划领导小组,启动“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编制了市交通集团“十四五”规划,力争“十四五”期间将交通集团打造成为有建设能力、科创能力、竞争能力和管理能力的中山大型智能智慧交通生态企业。

二是推动集团转型发展研讨工作。集团中高层通过开展头脑风暴对话沟通,形成《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转型发展报告——成立交通控股公司把握双区发展机遇》。

(30)关于“议事规则执行不规范不严肃”问题

建章立制,规范党委会议事规则。修订《党委会议事规则》,明确严格执行党委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列席人员不发表意见。2021年召开的党委会均严格做到“一把手”执行末位表态制度,列席人员对“三重一大”问题不发表表决意见。

(31)关于“执行谈心谈话制度不到位”问题

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重新下发《交通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党内谈话工作的实施方案》,并按照实施方案,组织班子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或分管部门、单位负责人开展谈话,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单位负责人开展谈话。巡察整改以来,党委主要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24人次,其他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41人次,提醒谈话9人次。今后,将严格按照谈心谈话制度落实,并由纪检监察室每季度末收集谈心谈话统计表,对未完成的人员予以督促完成。

10.党建主体责任抓而不实

(32)关于“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落实党委党的建设主体责任。结合党建最新要求,重新修订了《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党的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并经党委会审议通过印发实施。并组织了对党建主体责任清单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填报党建主体责任清单落实情况,切实将党委党的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持续开展党建+工作。下发了《关于按要求开展党建+网格化服务日常工作的通知》,按照集团《关于开展党建+网格化服务工作方案》,根据岗位变动情况及最新项目,重新梳理了党员——员工对结服务关系、党员——项目对结服务联系,并落实日常结对服务工作。

(33)关于“党建考核敷衍应付”问题

一是建章立制,规范考核办法。制定了《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明确了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级,明确原则上党建考核等次评定中“好”的比例不超过支部数的1/3,确保考核不流于形式。

二是引以为戒,明晰考核标准。在具体落实过程中,注重考核的实操性,在制定2021年度党建考核指标时,明晰得分和扣分标准,提高考核操作性。并严格按照新制定的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对2021年党建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均严格按照得分和扣分标准进行评分,并实施党建考核得分复核机制,由考评小组对各党支部党建考核得分进行复核后经党委会审议通过。

(34)关于“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一是发挥党建在项目中的引领作用。制定了《交建公司党支部党建+工作方案》。按照党建+项目建设、党建+质量管控、党建+为群众办实事工作思路,发挥党建在项目中的引领作用。召开了“党建共建齐发展,打好交通大会战”党建共建启动大会,与古镇快线、纵二南和二环东三个项目的共建单位签订了《党建共建协议书》。同时,下发《关于实施党联共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开展党建共建工作。

二是组建党员突击队。为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结合公司实际,共组建了12支党员突击队,分别聚焦交通项目建设通车、105国道管线迁改、环保技术服务、土地巡查安全等项目攻坚克难,将党建工作与经营生产相融合。

(35)关于“党员发展、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排查党员发展不规范情况,分类处理。对2013年以来发展党员情况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发现的问题,召开发展党员存在问题整改会议,按类别分发至各支部进行整改,对 7份需要身份认定的党员档案已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

二是组织对党员发展流程进行学习。召开交流会,组织集团及下属各公司党务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中山市国资系统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指引》,明晰发展流程。

三是排查党员组织关系未转入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办理转入手续。符合转入条件的党员已全部转入。

四是加强过程检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召开党员发展工作检查及交流会,组织各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人员对集团正在发展的39名发展党员档案进行集中交叉检查,按照《党员发展材料档案一览表》要求,逐一对照检查,并现场进行指导纠正。

(36)关于“执行党费使用制度不严”问题

一是加强组织学习。下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等党费文件精神,组织各党支部学习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使广大党员知悉党费使用范围和使用流程,严格执行使用党费必须提交集团党委会讨论决定的规定。

二是严格执行党费经党委集体讨论规定。修订了《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将党费使用事项列入集团党委议事决策范围,明确凡使用党费必须提交集团党委会讨论决定。巡察整改以来,使用的党费均经过党委会讨论决定。

11.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薄弱

(37)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问题

一是排查梳理,查找问题。对存在的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进行排查梳理,形成台账,并进行原因分析,找出“症结”所在。

二是完善制度,严格执行。修订了《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明确讨论和决定人事任免事项,应当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严格落实“凡提四必",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

三是加强学习,引以为戒。组织集团党委班子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市属国有企业选人用人政策进行了学习,提高对选人用人严肃性和规范性的认识。组织集团本部及下属公司人事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干部选拔任用流程培训学习。

(38)关于“统筹人才队伍建设不力”问题

一是补缺集团关键岗位。已完成集团总工程师岗位和审计与监事会监督部关键岗位补缺工作,相关人员已到位开展工作。

二是加强青年干部培训。制定了2021年度培训计划,并按照培训计划,制定了青训方案,组织对集团1993年后出生的青年人才70人开展了5期青年干部培训,建立人才梯队,形成规范的干部接班人培育和管理模式。同时在交建公司启动师徒帮带试点工作,公司1993年以后的6名年轻员工直接由公司领导班子+拥有高级职称的管理层“亲手带徒弟”,旨在通过“拜师学艺”,带领年轻员工更快熟悉项目管理流程、更好处理沟通协调关系。

三是推行经理层契约化管理。完成签订契约化协议共计53人,其中本部中层正副职16人、下属企业领导班子37人。

(39)关于“执行因私出国(境)规定不严”问题

一是排查梳理,批评教育。排查2015年至2019年期间未严格执行因私出国(境)规定情况,并对未严格执行因私出国(境)规定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二是建章立制,明确职责。对集团原出国(境)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印发了《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严格规范因私、因公出国(境)管理。

三是定期检查,加强管理。对59人次护照和证件收缴保管情况进行了检查,均符合证照使用登记保管制度,未发现异常。

12.落实巡视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

(40)关于“沙港公路项目部分子项目未完工”问题

推进工程收尾工作。已将用地报批相关资料组卷报送上级相关部门,并根据审批意见补充相关资料。同时,同步协调施工单位做好收尾准备工作,计划用地报批完成后1个月内实施完成相关收尾工作。

(41)关于“巡察通报共性问题未完成整改”问题

对市委第四轮巡察通报共性问题自查出来的问题进行再梳理,并对未完成整改项目下发责任部门单位跟进落实整改,定期收集汇总整改进度,督促整改。同时,强化考核,修订了《绩效加分及扣分管理办法》,将巡察整改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作为专项工作延误扣分项目。

(42)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未完成整改”问题

梳理未完成整改的内部和外部审计问题下发各责任部门单位进行整改,要求各整改单位定期更新整改进展。先后召开5次内部外部审计未整改事项沟通会议,由集团领导和各整改相关部门及子公司共同沟通讨论整改难点事项,明确针对不同类别的审计问题采取不同的整改思路,加快落实整改。同时,明确将整改落实事项作为企业负责人考核指标。

三、对照市委巡察发现共性问题自查整改情况

对照市委前八轮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集团党委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逐一自查,并制定了相应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落实整改。经自查,查摆出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党委理论学习氛围不浓、不扎实;二是党组织建设不够规范,“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三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四是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针对以上问题,已与本轮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类似问题结合起来一体化整改,已全部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四、以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推动市交通集团工作开创新局面

目前,市交通集团党委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离市委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接下来,市交通集团党委将持续推动巡察整改问题的落实,巩固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运用。

(一)增强政治自觉,持续推动整改。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找准工作薄弱点、风险点,补齐短板弱项,全面提升整改成效。继续盯紧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督促相关责任人扛起巡察整改具体责任,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实现问题整改“清零”,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回音。对已完成的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巩固整改成效。

(二)强化政治担当,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做到融会贯通、笃信笃行。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提高党建工作质量。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立起纪律规矩红线,加强执纪监督问责,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用好整改成效,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巡察整改与做强做优做大主责主业结合起来,将巡察整改与落实交通大会战结合起来,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为中山市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交通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60—88368115(工作时间);邮政信箱:中山市东区起湾南道3号竹苑广场3楼交通集团党委办公室(信封上注明“对中共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邮政编码:528400;电子邮箱:zsjtjthr @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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