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停车场监控显示,4月1日下午15:50分,一名车主从海景停车场出口方向离开,扫码收费系统显示应缴费5元,但车主不但不缴费,还用手强行推折收费栏杆,导致停车场2根收费栏杆不同程度的损毁。
经石岐宏基派出所调查了解后,车主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可处行政拘留处罚,考虑车主承认错误态度较好,最终通过双方协商,车主赔偿了3000元。
针对这一不文明行为,我们呼吁广大车主,破坏公共财物是一种不文明行为,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希望广大车主能够依法维护我们的公共设施,维护中山文明城市的成果,维护我们共同的美丽家园。
冯燕文(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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