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名下子公司——中山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是经中山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国有独资企业。主要负责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资源开发管理等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中山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总工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具备招聘岗位相关条件要求的人员(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5.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资格证书等。
(二)任职资格
1.本科以上学历,轨道交通类院校(铁路)毕业,交通规划、工程或交通运输专业,有相关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了解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管理现状,熟练掌握城市轨道的专业知识,能够全面承担轨道交通项目筹备及建设管理相关专业工作,熟悉工作的标准、流程、接口与组织
3.交通行业10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担任规划、建设、运营类企业领导副职以上岗位满3年以上,或中层副职以上岗位满5年以上。
4.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判断与决策能力、人际能力、沟通能力、影响力、计划与执行能力;责任心强、合作意识强、原则性强;有敬业精神和全局意识。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2月9日止。
(二)报名方式
报名时须填写《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应聘人员登记表》(详见附件,需粘贴电子照片),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及相关证明(请提供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资格证书(请提供官网证明信息)、任职文件和任职期间的参保证明等材料,zsjtjthr@163.com邮箱,邮件标题以“姓名+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命名。邮件发送后致电0760-88368094,与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办确认。
(三)考核形式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分为初试、复试两轮。
(1)初试
满分100分。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选。如笔试成绩出现同分,可并列前三进入复试。
满分100分。各评委所占权重相同,由评委根据考生的现场表现评分。
(3)成绩计分方式
按初试成绩占40%,复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得分进行排名。原则上,综合分数在70分以下的,不作录用;70分以上根据分数由高至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第一名的综合分数出现同分,由同分的考生现场从复试备用考题中随机再抽取一套考题进行考核,由评委根据考生现场表现评分,再次评分作为同分考生的名次计算依据。
四、考察和体检
(一)对考察后产生的意向人选进行资料核实和背景调查工作,主要包括:考察所在工作单位工作表现情况,进行学历、职称、执业资格、计生、无犯罪情况调查、征信情况和人事档案等审查。其中人事档案资料审查包括“三龄两历一身份”(“三龄”是指年龄、工龄、党龄;“两历”指学历、工作经历;“一身份”指干部身份)。
(二)体检。
五、录用及入职
考察对象档案审核和体检合格后作为拟录用人选,经过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录用审批流程后,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
六、薪酬待遇
根据公司薪酬制度相关规定发放。
七、其他事项
(一)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拟聘用人员因下列情况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对象,也可重新开展招聘流程,具体是否需要进行递补由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确定:
1.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
2.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放弃聘用资格的;
4.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的;
5.出现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附件:
1.用人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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