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司团总支部荣获“我身边的榜样”集体称号
路桥公司 鲁璐
近日,共青团中山市委员会发出《2016年我身边的榜样名单的通知》,决定授予78个单位“我身边的榜样”集体称号及279名同志“我身边的榜样”个人称号。我司团总支部及市交通项目建设有限公司黄海荣同志获此殊荣,且我司团总支部是国资系统里面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我司团总支部自成立以来,在公司党总支和集团团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工作目标,结合公司的各项管理要求,充分发挥自身管理与服务职能,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企业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积极促进团员青年自身发展与企业发展的协调和谐。积极开展各项兴趣小组活动、学习座谈、户外拓展训练、绿色骑行等一系列既修身,又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在我司青年团员中营造了一种团结、互助、友爱、拼搏的文化氛围,有效增强了团员青年的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从而促进公司企业文化的建设和发展。
获得“我身边的榜样”集体称号,是对我司团总支部工作的高度肯定。下阶段,我们将以此为动力,围绕公司业务工作,继续密切联系青年、服务青年,加强对团员青年的教育引导,提高服务企业和服务青年的能力,团结和带领广大团员青年齐心协力,为公司的稳健发展贡献青春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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