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山粤冠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聘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管理人员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府国资〔2012〕25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聘用工作的通知》(中府国资〔2016〕76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我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员工,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第三点招聘职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人员,在处分期和竞业限制的人员,均不得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法:应聘人员根据报名条件和要求,填写《中山粤冠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下列报名材料扫描件连同《中山粤冠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聘人员报名表》发送至指定邮箱(yggf@zsyggf.com),邮件名称使用:姓名+应聘单位+应聘部门+应聘岗位。
(1)近期个人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
(2)个人简介、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请提供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
(3)职称证书等资格证书(请提供官网证明信息);
(4)其他相关资料等
(二)消息发布及报名时间:2020年4月8日至2020年4月21日,共计10个工作日。
(三)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通知发布时间:经审查无异议,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以电话、短信或邮件形式发布考试通知。(考试通知将同步在交通集团官网(http://www.zsjtjt.com/index.html)、交通集团微信公众号“交通中山”和粤冠公司微信公众号“粤冠科技”发布。)
三、招聘岗位及任职资格
(一)招聘岗位:文秘
(二)招聘人数:1人
(三)岗位职责
1、负责行政公文管理,起草撰写各类总结、报告、请示、会议纪要等行政文件,文字稿件编写、核稿等工作;
2、负责重点工作任务督办,信息的上传下达与协调沟通工作;
3、负责会务管理,协助做好各类工作会议的准备、会议记录等工作;
4、负责公司对内对外宣传工作。
5、完成其他交代的工作。
(四)任职资格:
1、本科或以上学历,哲学、经济学、文学、法学、管理学、理学所属相关专业优先;
2、有国企、央企行政工作经验优先,中共党员优先;
3、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强;
4、文字功底好;
5、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
6、工作态度积极、对工作认真负责;
7、综合素质优秀优先考虑。
四、招聘考试程序
本次考核采用考试(笔试、面试)和考核测评的方式进行。最后根据成绩排名由高至低,按1:1确定拟录用人选。
(一)考试
A、笔试:考评分值按100分制,原则上根据评分排名选取前3名人员参加面试;参考人员笔试当天需对《中山粤冠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报名表》内容签名确认。
B、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内容包括岗位专业能力、问题解决能力、沟通能力、工作责任感、求职动机和工作稳定性等进行测评,考评分值按100分制,原则上根据评分由高至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确定进入考核测评人选。
(二)考核测评
对确定进入考核测评的应聘人员,将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职业发展规划等方面考核测评。根据考核测评的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
原则上应聘岗位人员考核测评在70分以下的,不作录用;70分以上根据评分由高至低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1:1确定拟录用人选。
五、政治审查
对确定的拟录用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内容包括身份信息、身体状况、教育背景、过往工作业绩、工作表现、无犯罪记录、计划生育、人事档案等方面。调查过程中发现有影响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人事档案未能配合调查的,取消录用资格,重新根据考核测评排名从高至低确定拟录用人员。
六、公示
1、按相关规定和条例办理公示等手续(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与拟录用人员就薪酬待遇、岗位安排、考核等事宜进行沟通,达成共识。
七、录用
拟录用人员经公示合格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
八、薪酬待遇
根据公司薪酬制度相关规定发放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在交通集团官网、交通集团微信公众号“交通中山”、粤冠公司微信公众号“粤冠科技”等公开渠道发布。
(二)在未发布正式面试通知前,不接待应聘人员来访。
(三)被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任相应岗位;考核不合格的,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有下列情形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
2.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3.放弃聘用资格者;
4.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本公告由中山粤冠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0-88368068。
附件:《中山粤冠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山粤冠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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